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2020年第一次)
作者:考务科日期:2020-10-28
为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技能人才第三方评价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吉人社函〔2020〕5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学校2020年第一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20年11月29日 8:00至12:00
二、认定工种、级别
育婴员 四级(中级)
三、认定方式
认定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现场纸笔考试;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定的方式现场实际操作。
四、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育婴员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本科生);
4、在校生三年制高职大二以上年级、四年制以上本科大三以上年级符合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条件的可以报考。
五、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 13:30-16:30
报名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学校区一楼103室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0431-81620354
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学生证原件;(3)近期(6个月内)免冠小二寸白底照片5张,同版本电子照片一份(JPG格式、大小20-50KB、以身份证+姓名命名,放在U盘里);
六、资格审核
长春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评价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七、其他事项
1、要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保证试点认定工作规范运行;
2、要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业务水平,确保工作时效,及时为认定合格人员办理、发放证书。
3、试点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4、监督电话:15948000868
长春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评价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