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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2021年第六次)

作者:日期:2021-10-25

为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技能人才第三方评价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吉人社函〔2020〕5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学校2021年第六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21年11月27日至28日

二、认定职业(工种)、级别

公共营养师:四级公共营养师、三级公共营养师

三、认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四、申报条件及代码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四级公共营养师:

(41402014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1402014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41402014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三级公共营养师:

(41402013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1402013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1402013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1402013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1402013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1402013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四级公共营养师不少于300 标准学时;三级公共营养师不少于 250 标准学时。

五、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日工作日8:00-16:30

报名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学校区一楼103室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0431-81620354

报名材料:(1)本人身份证人像页、国徽页照片;(2)近期免冠小二寸白底电子照片一份;(3)申报五级、四级、三级需提交附件1《职业技能评定人员申报表》一张;(4)学历证明材料,大专以上学历在校生报名须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社会人员须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以“从事相关职业符合规定年限”条件报考的考生需填写附件2《工作年限承诺书》。

疫情防控要求:报名考生应仔细阅读附件3《长春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评价中心疫情防控告知书》并按要求填写考生健康监测卡、个人健康承诺书。考试入场时测量体温并上交上述疫情防控材料。吉林省外考生还应提供纸质版考试前72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本次考试名额限制为200人,单场考试不超过50人次。

六、资格审核

社会学员参照申报条件中各级别的申报条件实施。

由长春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评价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七、其他事项

1、要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保证试点认定工作规范运行;

2、要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业务水平,确保工作时效,及时为认定合格人员办理、发放证书;

3、试点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4、监督电话:0431-81620356

附件1:职业技能评定人员申报表 点击下载→业技能评定人员申报表

附件2:工作年限承诺书 点击下载→ 工作年限承诺书

附件3:疫情防控告知书 点击下载→ 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健康监测卡、个人健康承诺书


长春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评价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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