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评价中心关于聘任阚俊明等三位同志为质量督导员的通知
作者:日期:2023-06-02
根据《吉林省技能人才第三方评价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吉人社函〔2020〕54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我中心面向校内外广泛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评定质量督导员。经初审筛选、专家评审、岗位培训,现确认阚俊明、宋岩、田巍等三位同志符合质量督导员资格,同意聘任为长春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评价中心质量督导员,资格有效期至2026年6月1日。
长春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评价中心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