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春中医药大学职业技能评价中心!
学校首页咨询热线:0431-81620354
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中心首页 > 服务指南 > 评价职业 > 正文

医药商品购销员

作者:日期:2021-01-30

职业名称:医药商品购销员

职业编码:4-10-05-02

职业定义:从事药品采购、销售及咨询服务的人员。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五级/初级工: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含)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本科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含)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本科生)。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评价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本工种可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级别: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本中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考的标准:《国家职业标准医药商品购销员》

 

上一篇:
公共营养师
下一篇:
中药炮制工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学路2067号                              邮编:130118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Copyright © 长春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