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商品购销员
作者:日期:2021-01-30
职业名称:医药商品购销员
职业编码:4-10-05-02
职业定义:从事药品采购、销售及咨询服务的人员。
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五级/初级工: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本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含)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本科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含)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药学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本科生)。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中级、高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评价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本工种可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级别: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本中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参考的标准:《国家职业标准医药商品购销员》